譚家哲先生︰《詩文學思想》〈論詩之真理向度〉

 


譚家哲先生︰《詩文學思想》〈論詩之真理向度〉

七、詩格律美學之反省

詩格律已多為人討論,實無須重複。我們在本節中只想一談其美學原理,作為格律源起之本。有關詩格律,主要有下列幾方面:、字句或詩形式;二、平仄;三、對仗;四、押韻。我們欲討論的,是以上這些與格律有關現象其背後之美學基礎。

首先必須明白,美或美學並非任憑想法而產生。像日常用品或日常生活事之美感,都或依據其物事所應有之必然與自然,或依據人性之本然,前者如塗漆之美源起於對物品所有保護之意,而後者則如事物之簡潔樸實對使用者所有之便利。若非如此,美感則進步為人存在品調美學向度之體現,如古樸、如文雅、如幽隠等等切美感都必然有其源起之理由與原因,或為品格之體現,非任意者。

也正因如此,故越有德性,越是美麗。德性於人本為美故。今日所謂美學,多只從意想任意中言,甚為譁眾取寵突出而造作,極求炫耀,亦所以目盲之原因。這樣美感,只俗調而已美學之極重典雅,也正為使人明白世俗心態之不是,不欲滋長其非。故無論文辭抑事物甚至藝術作品,意義始終為美感之本不應流於氣與調。氣與調表面有感上之直接性,然處久必乏味。炫技因而非為美,意之無窮始是

那麼,詩格律所有美學源起是怎樣的?其基於怎樣人性考慮而為美?詩美學之人性考慮,其至為人性之原因有四方面:一、以最簡約言語方式表述;二、以感嘆為主,感嘆直顯人心,為心與價值關係,而抒發、感嘆又直為詩吟詠之美;三、詩所涉內[1]文辭意義或物品使用意義均然。甚至,無文字之藝術如音樂,仍先從樂句意義而立,效果或技巧終只流於庸俗而已,非藝術所應有之美。容如音樂,為感受或情感,而情感於人至為根本重要,切美必繋於此;四、無論對象正面抑負面,詩始終不失其美善姿態,而這樣角度,為人性或人本心所在

一、詩語言之有限與簡約

詩之必從有限字句甚至從重複字句構成,其原因為對言說作中止限制。想像以下這樣文字,如「習習谷風,以陰以雨。黽勉同心,不宜有怒。采葑采菲,無以下體。行道遲遲,中心有違。毋逝我梁,毋發我筍。我躬不閲,遑恤我後。不我能搐,反以我為讎。既阻我德,賈用不售。昔育恐育鞫,及爾顛覆(…)」,或如《易繋辭傳》「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。卑高以陳,貴賤位矣。動靜有常,剛柔断矣。方以類聚,物以群分,吉凶生矣(…)」,若如此無窮地下去,只能是文章,並非為詩。

從形式言,詩不能無止盡地開展;終結之有限性,對人1-解之感受言極為重要。能如物置於心而反復品味,語句與思想之終止與結束,是首先事。終止對人心有限性言為必須。時空上限制對作品言,故是首先之事。文章議論之可無窮,因所對為情事,為盡其究竟而已,非相對人心言。人心能力之有限性,只如能掌握在手(心)中始能親近。故詩必須以有限句子構成。甚至字句往往藉重複與押韻使終止感明顯,如「關關雎鳩,在河之洲。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參差荇菜,左右流之。窈窕淑女,寤寐求之。」押韻既使句素重複,亦因重複致而有熟識感;這是作品能親近人心之關鍵。《詩》句子之重複性,由這樣 考慮而形成。

不過,有限性只從字句物素言,非心意之限制。從心意或意境言,越是意韻無限越有味,亦越屬心靈之事物素盡可能少,心意盡可能廣遠,這始對人心提昇,亦對人形體能力有限性(如勞累與負搪)之減輕;這是中國藝術其人性之道。像古琴、書法甚至棋藝,都盡少物素規限、盡多人意,如此始顯人心意之境界,非處處從克服物素困難性技藝)始為能力、始有所表現。

若我們稍對這第一點作反省,字句〔物素)之約束與重複性,與意義之要求是反比的。簡短(物素少)使意思亦自然減少。但作為好作品,所求正是意義。字句越少因而只代表,這時對僅有字句,極度要求其意義精鍊詩之演化為絕句,故為詩形式上之高峰。特別五言絕句,最體現詩本質,其形式與空間最為簡約故。五言絕句因為最小空間,故意思必須以最純粹如意境般方式表述,意義只能極精簡豐富,絲毫無浪費餘地,亦不能有多餘想法與意念。像音樂中句子,因無如文字意義之可能,故樂曲必須藉相當長度始能作意義上充份表達。從作品言之原則因而是:物素越少,其所要求於每一物素之意義越多,甚至此時所要求之意義,非只詞義而已,更是詞所引起之完整意境。舉王維〈寄荊州張丞相〉詩為例:

所思竟何在?悵望深荊門。舉世無相識,終身思舊恩。方將與農圃,藝植老丘園。目盡南飛鳥,何由寄言!

詩中「目盡南飛鳥,何由寄一言」句,其中「烏」詞或意象,因鳥實為平素中常見物生命,既有鳴鳥之喜悅,歸鳥又興發家之溫存,更有飛鳥之自在自由,甚亦有過鳥飘忽或漂泊之不安;在如是種種意義下,故於「目盡南飛鳥」時,從眼再看著這久於生命感受中之物,其對心所含意義,多麼複雜;其為意境意義,又多麼豐富。「目盡南飛鳥」景象,同時涵攝了詩其他主要句子:既有「所思竟何在?」中之「何在?」,亦有「悵望深荊門」中之「悵望」;既有「舉世無相識」中之孤獨感,又有「終身思舊恩」中鳥「南飛」時之「思舊」。「目盡」兩字更如「終身」二詞,把生命中之切,在這剎那「目盡」中無限地傾訴出來;而這又只能默默無言,只懷在心中無法道出,故以「何由寄言」為結句,借助這無以寄言使意始終保持其無窮無盡意味。若非因空間如此限制,否則意是不會如此濃縮或壓縮的。如是我們亦可明白律詩之難,原因明顯在律詩為由兩絕句構成。若絕句因其極簡約形式別是七言律詩。

只能環繞中心意境或意思而成,那律詩之難正難於如何使兩組文句組織在中心內,前半為 ,中心抑後半為中心,或如何使前後兩層次相互銜接並統起來。又因字數多倍,有更大空間,易使文字流於欽述,失去意境之純粹,故怎樣既不流於敘述而保持純粹詩意境,又能滿足字數之多,這是律詩所以困難之原因。其困難非在格律上,更在保持詩意境這美學難度上。詩字句形式上之限制、字句之重複與押韻,因而成就了詩作為純然意義甚至意境之作品,又使如此作品最能親近人心,既迫使詩文詞轉化為特殊語言,但又使這樣語言最能對人有熟識感,因而自心志至心懷地同然懷抱著,成就與人心與內心無間之一體,迴旋地使意義因心深化而越加無窮,這都是由詩形式之終止性質構成。我們常以之為易於傳誦,但在這容易背後,詩這形式實必須更先是扣緊人心之事,這始是其簡約、重複性及具有押韻背後真正原因:成為人性心首先之作品故。

從以上故可同時看出,中國詩與西方詩源起不同,不應視漢字為音節之事,以節奏或音樂性為詩源起之本[2]節奏必然與規律性有關,因而只體現於偶數字句中,奇數字句如五、七言難有節奏味,亦難有節奏之輕快、明快感。縱使《詩》四言似能以節奏看待,然五言或七言始終與節奏規律性無關。

二、詩詠嘆因素

在詩形式簡約及有限性外,其與人心最大關係,在詠嘆一事上,而這構成詩第二主要形式因素。所謂詠嘆,指人心面對價值時所有之心情狀。無論是思念、期盼、怨慰抑讚美,無論對象正面抑負面,在詩中於面對對象時,從不能以無感情而平視之方式面對,視對象如單純論述般與情感感受無關。正因為心之事,感嘆故為詩主要模式,無論對象肯定抑否定、正面抑負面。吟詠或滋味,若不從意義而單純從朗誦時詩物素言,即感嘆事而己。作為物性因素,感嘆只體現在長時值上,這後者,在詩中,即以句子中長時值因素及文字中長時值者表露。如在四言中,句式因主要為「二 , 二」,故無長短之別。唯於五言或七言中,始有音節組合上之長短。五言基本為「二 二二」或「二. 二」這樣體式,但「二. ^ 二」體式"其中「一」之為動詞或形容詞,多與後二為一體,始終形成「二 二二」這樣頓挫結構。在這樣結構中,「三」即為長吟部份,達感嘆之意味,而這往往為如對心平靜之懷抱,或如向外抒發,為心感嘆於音節中之體現。正是這「三」長吟特性,使五言詩為最有吟詠滋味而又是最簡約形式。七言基本上為「二 ^ 二 三」結構,主要頓挫在後二一」「三」之間,使「三」仍然為句子中長吟部份,特別如我們指出,在均等四言「二 , 二」結構中,縱使結合為「四」,然始終非 ^如「三」之奇數直為長吟之體現。「四」雖似更長,但因「二 , 二」之均等,使「四」只體現為節奏感,非吟詠或感嘆感。長吟這感嘆或感懷特色,故只能以奇數「三」體現,再無其他。超過「三」之「五」,又只化約為「二 ^三」而已。正因五言即此「二.三」最基本形式,故在五言或五言引申之七言外,單純從句式而言之長詠性質,是闕如的。無論在四言或在騒體中,都無五言中「三」這長吟結構因素,故在這樣詩篇中,長吟或感嘆只能聚焦在「兮」詞替代性地體現。「兮」詞除作為感嘆之直接體現外,再無其他意義;而這方面表示,感嘆在詩文句中之重要性,失去感嘆即失去詩,詩因為心之言故;其次是,長吟或感嘆可具體化為一詞刻意地體現,仍能保持其美感,唯不再能精簡而已。但反而,如在騷體或辭賦中,因字句較長而不致,故能以詞直接體現此感嘆,最好不過,亦騒體吟詠時所以美之原因。在長句中配置「兮」此感嘆語,使整體在感嘆中而平衡,「兮」故為句子頓挫主要點,亦區分長句朗誦時「快.慢.快」速度上之變化,起著長吟之現象。「兮」字雖先見於《詩》,亦明顯為感嘆,如「叔兮伯兮,靡所與同」,然因其非全面出現,故功能單純為代表詩人自身之感嘆語,與句子感嘆結構無關。屈原以「兮」字用為句子感嘆結構,因而是美學上之突破,既成就吟詠性質,亦使長句能得以為詩,非只限於如《詩》四言及其句子之重複因素上。「兮」字作為句子感嘆結構,詞而全負起這功能,使其他文字再無須為此感嘆性而有所考慮,因而無論是「二. 二」(如「春蘭兮秋菊」〕、「三.二」(「心飛揚兮浩蕩」〕、「三三」〔「操吳戈兮披犀甲」或「與女遊兮河之渚」〕、「四,四」(「余處幽篁兮終不見天」〕、「五,五」(「屈心而抑志兮,忍尤而攘詬」〕、「六,六」〔「及余飾之方壯兮,周流觀乎上下」、「七,七」(「雖不周於今之人兮,願依彭咸之遗則」、及更多字數(如「苟余情信絝以練要兮,長顢頷亦何傷?」、都純然以一「兮」字承擔起全部句子功能,既有頓挫,亦為長嘆,甚至起著平衡作用。此句子結構中之感嘆。

除句子結構感嘆外,詩文字本身亦起著感嘆功能,而這即字之平仄。人通常以平仄為聲調,平有陰平、陽平,為低、輕、浮聲,而仄有上、去、入,為昂、重、切響。字當然有髙低重輕聲調之別,亦往往構成如音樂般聲調髙低重輕之變化。但平仄格律之規約,因平本身有陰陽這高低輕重之事實差異?故詩之有平仄,非在求聲調髙低之規約,反而更主要在字詞長短這感嘆或詠嘆性質:平為長聲,而仄(上、去、入)為較短促聲,入最短。明白指出這點者,舉例如下:

顧炎武《音論,古人四聲貫》卷中:「五方之音有遲疾輕重之不同,(…)其重其疾則為入為去為上,其輕其遲則為平。(…)長言則今之平上去聲也,短言則今之入聲也。(…)平音最長,上去次之,入則訕然而止,無餘音矣。」

二、張成孫《諧聲譜序例》:「長言則平,短言則上,重言則去,急言則入。」

三、江永《音學辨微》:「平聲音長,仄聲音短;平聲音空,仄聲音實;平聲如擊鐘鼓,仄聲如擎土木石。又:「平聲長空,如擎鐘鼓;上去入短實,如擊木石。」

四、徐大樁《樂府傳聲》:「四聲之中,平聲最長(…)凡三聲拖長之後,皆似平聲。入聲則一頓之外,全無入象,故長者平聲之本象也。(…)若上聲必有挑起之象,去聲必有轉送之象,入聲之派入三聲,則各隨所派成音。」

從以上可看到,平聲之本質在「長」,故徐大椿以「長者平聲之本象也」言。詩句中平仄規律,故更是為長短吟詠時姿態之區別,非為聲調高低而設。正因只以平相對仄言,非有對仄上、去、入作規限,故詩平仄之意圖,只在朗誦時長短姿態,而這與感嘆一事仍有關,感嘆為長值故。從詩之重視五言,及又有平仄規限,我們更明白感嘆實是詩美學之本,詩句重要規則亦針對此而發。畢竟,若非因長吟或感嘆,詩語言是無以為心之抒發與讚嘆的。

三、對仗

若簡約性〈押韻、字句重複)使詩語言能為心所熟識親近,而感嘆性又直為心之抒發,兩者為詩語言主要美學基礎,使心能於語言中得以完全體現,那如對仗事,則可說為是詩意之美學原則。所謂詩意,是從已涉及對象內容而言,故非心之物素,後者在簡約性與感嘆性兩者上。詩意之物素,只有一,亦對仗而己。稱為意之物素是說,此時並非真與內容有關,只是與表述内容時「意」之形式有關。這意之形式有二:有規限與無規限而自由。

通常在討論對仗時,所關注只為對仗本身。但若從美學觀點考慮,對仗與不對仗各有其意義與美,故應并討論,不應只孤立對仗以為形式。當在律詩四聯中,對仗較嚴格規定在第二、第三兩聯中時,是為使對仗與非對仗句所有「意」呈現方式分別開。第聯因為起首,對此時興意故不規限,使起興之意自由。末聯亦不規限,因末聯往往為結語所在,亦心意抒發重要時刻,故對此時之意,亦不作規限,讓其能自由表述。正因有對意自由性之突出,故在其他兩聯中,作為對比地始作嚴格規限。此時藉對仗架構起之意,亦因為對仗故直涉對象事物本身,使見對象之整齊合一,如有規序那樣。正是在對仗整理下世界之規律性,使心意之自由成強烈對比,亦對仗最根本目的。舉杜甫〈江村〉詩為例:〈江村〉

清江曲抱村流,長夏江村事事幽。

自去自來梁上燕,相親相近水中鷗。

老妻畫紙爲棋局,稚子敲針作釣鈞。

但有故人供祿米,微軀此外更何求。

首聯雖仍為寫景,然作為詩起首,其意明顯自由。相對而言,二、兩聯因對仗之工整,使詩骨架架構起來,如此始使詩前後有一整體感,否則,若二、兩聯無構架,將再不見首尾意之自由,亦使詩整體因意自由〈無對仗構架)顯得鬆散。若非對仗之構架,末聯「但有故人供祿米,微軀此外更何求」將不再純然為作者心意之表露、為心意之純然話語,而失去「意」為心意這功能與目的。對仗其美學意義因而有二: 為構架起詩中間部份,使詩不因純意句而鬆散;二為使意與非意似有所對立、對反,使意更顯得為心意,否則若全然無對仗構架,客觀與主觀(心)之意難以區別開,意將變得如無意。對仗因而反更突顯意之純粹性,使更見心意表達之時刻。若非有對仗構架,意之純粹性是無以從詩形式物素中體現。

從以上詩語言物素分析可見,無論從心抑從意言,詩律之出現,都只為加強心與意之體現,從語言物素中力盡貼近並實現二者,非只為格律而格律。切形式因素故仍純是美學上之考慮,為心、意語言而設。

使詩成為詩,從形式言,故主要在三方面︰詩語言(文辭語法)之獨特、詩簡約與格律之限制性、及感嘆結構;三者為詩形式方面之本質。明白格律之意義及其美學,無論對古代詩篇之構造,抑對未來詩篇之創制,都是重要之事。格律非任意限定,非時之事,是相關詩本質之美學考慮。故有關現代詩之新創,亦不應各各任意更應先有詩形式美學上之反省與建立,對一切形式深明其意圖。詩與非詩其關鍵在此。畢竟,形式非能任意而無美感真實,或遠去心與意之所是。

中國詩無論從形式格律抑從內容對象言均至為人性。或由簡約性使語言為心所熟識親近或由感嘆性而直為心之抒發,甚或由對仗使意更直顯為心意;縱使是形式物素,仍盡其為心與意體現時之事。而於內容對象,無論是人生命際遇抑現世存在之偶然,都為詩情感所肯定甚至提昇。無論對象世界正面抑負面,詩始終不失其美善姿態。如是種種,存在及人生命之偶然、人性心懷之真實,於詩中都提昇為至髙真理,為唯一真理,故再無對超越者之向慕,或思想之以為求真。心與對象縱使卑微,始終不失盡美盡善之時刻;或於其能更上時,即以境界之極致體現。此詩所有真實,其最高意義。

公元二零年十月二十日

 



[1]

[2] 我們甚至認為,中國音樂源起於歌詠,非如西方音樂理論所以為,音樂源起於節奏。見拙著〈從堯典之啟發論中西音樂形態之差異並重構歌詠之句法結構〉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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