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圓善論》頁256-335
第一節 人格化的上帝一概念之形成之虛幻性 第二節 無限智心一觀念將如何被確立 ? 第三節 圓教將如何被確立 ? 佛家之圓教與圓善 第四節 道家之圓教與圓善 第五節 儒家之圓教與圓善 第一節人格化的上帝一概念之形成之虛幻性 圓善所以可能,依康德之思路,必須肯定上帝之存在。上帝是圓善可能底根據,因爲圓善中福一面有關于「存在」 ———— 我的存在以及一切自然底存在,而上帝是此存在之創造者。上帝創造了自然 ————— 使自然存在,故能使自然與德相諧和,而保障了人在現實上所不能得的德福一致。但是適所說的「故能」一連接詞所示之推斷,依上章末之提示,是有問題的,不能使人坦然明白。但是說福涉及存在,這是對的。存在是既成的,不是我所能掌握的,人不能創造存在,這也是對的。必須肯定一「無限存有」來負責存在,這也未嘗不對;但是這無限存有若人格化而爲一無限性的個體存有,這卻有問題。上帝所以能創造自然是因爲他的無限的智心,因此,本是無限的智心擔負存在。說到存在,必須涉及無限的智心;但是無限的智心並非必是人格化的無限性的個體存有,是故將此無限的智心人格化而爲一個體性存有,這是人的情毒作用,是有虛幻性的。因此,欲說圆善所以可能,只須說一無限的智心即可,並不必使基督教的途徑,將此無限的智心人格化而爲一個體性的無限存有。中國的儒釋道三教都有無限的智心之肯定 ( 實踐的肯定 ) ,但卻都未把它人格化。若依此三教之路而言圓善可能之根據,則將一切是理他決定,而毫無情动作用,因此,這是圓實之教。圓者滿也,實踐上的圓滿;實者無虛也,實踐上的無虛。 將此無限的智心人格化而爲一無限性的個體存有,其所以有虛幻乃是因爲此無限性的個體存有之概念之形成有虛幻;台既虛幻地形成一無限性的個體存有,便發生此個體存有底存在之問題,而此問題亦自是一虛妄;白肯定此無限性的個體存有之存在原是知解理性底事,不是實踐理性底事,知解理性肯定其存在以爲說明一切其他有限存在 ( 一切自然 ) 之根據,此種肯定實只是一假設,知解理性並不能證明之,因所謂假設與原子量子之假設不同,而假設之以爲說明其他一切有限存在之根據,這說明亦與假設原子以說明物理現象不同,這假設只是爲的說明萬物之存在,創造地說明其存在;四知解理性不能證明之,則轉而就實踐理性而說需要之,這需要只是一種信...